2005-01-23 - 基督的救贖與我

基督的救贖與我

鄧溥年牧師

經文:彼得前書二章:

 

彼得被主耶穌呼召作門徒三年多的時間與主一同生活,聽過祂的傳道與教訓,看過祂所行的神蹟奇事,主的一生從降生至升天一幕一幕印在他的腦海中,他願意為愛他的主作美好的見證。

 

本章可以分三方面研討:1,基督的救贖工作;2,基督的救贖工作為你成就了甚麼?3,人如何承受神的救恩?

 

基督的救贖工作:

基督耶穌要完成救贖人類的工作,究竟祂是誰?彼得心目中的耶穌是怎樣的?

1、祂是無罪的完人(2:22)

      「他並沒有犯罪,口裏也沒有詭詐。」(2:22)

 

耶穌的誕生是全人類最奇妙的一位,世界上沒有一位像祂這樣出生的,祂是藉聖靈懷孕,從童女馬利亞身上誕生。主前740年以賽亞先知預言彌賽亞是童女懷孕生的,祂的名字叫以馬內利(就是神與人同在之意賽7:14)。路加醫生是念醫學的,當他寫福音書時,親自考據當時的歷史,將天使與馬利亞的對話記錄下來(路1:30-38),他沒有因為自己的醫學理論影響他的信心。耶穌具有神人二性,祂是完完全全的神,祂完完全全的人。祂是無罪的完人,才能為有罪的人成就救贖的工作。

 

耶穌基督是從神而來,祂從來未犯過罪,口中也沒有詭詐。聖經論首先的亞當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,他成了有靈的活人,是第一個完人。他因為魔鬼的引誘犯了罪,罪因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,於是死就臨到了眾人(羅5:12)。末後的亞當是耶穌基督,祂是無罪的完人,祂勝過罪和死亡,祂是叫人活的靈(林前15:45)。無罪的基督才能替人贖罪。

 

2、祂是受苦的僕人(2:23)

     「他被罵不還口,受害不說威嚇的話,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。」

(2:23)

 

祂既有人血肉的身體,凡事與祂的弟兄認同,祂體恤世人的需要,甘願為世人受苦。罪惡帶給人類是痛苦的,悲哀的,失望的。祂甘心背十字架,叫人從痛苦中得到釋放。彼得描述主耶穌走上十架的道路,祂面對的審判、羞辱、藐視,祂為了愛人的靈魂,甘願忍受。彼得用兩方面去描寫,祂如何是個受苦的僕人?第一,祂被罵不還口,第二,祂受害不說威嚇的話。彼得引證以賽亞先知的話:「他被欺壓,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(或譯:他受欺壓,卻自卑不開口):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,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,他也是這樣不開口。因受欺壓和審判,他被奪去,至於他同世的人,誰想他受鞭打,從活人之地被剪除,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。他雖然未行強暴,口中也沒有詭詐,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;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。耶和華卻定意(或譯:喜悅)將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;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(或譯:他獻本身為贖罪祭)。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。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。」(賽53:7-10)

 

人生面對安危的時候,或是利益得失的時候,逃避或反擊是人的本能,不過「愛」是最大的試金石,祂忍受不公平的待遇,為了甚麼? 乃是為愛你這罪人,祂為了愛而犧牲,祂是愛你,為你括己。祂為了公義而交託,將自己交託那位按公義審判人的主。

 

耶穌與人認同,祂是最了解人的,祂知道人一切的遭遇、痛苦,祂也嘗盡人生的痛苦。然而,祂沒有犯罪,祂在這一切的事上都得勝了。祂能給你在痛苦中極大的盼望。

 

3、祂是代罪的羔羊(2:24)

     「他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。」(2:24;約1:29)

 

凡犯罪都必死亡,沒有一個人能夠逃脫這厄運,經上說:「死呀!你的毒在那裏,死的毒就是罪。」(林前15:55-57) 罪使人死亡,因此死亡是共通的,死亡也是普及的,正如經上說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(羅3:23) 「罪的工價乃是死….. 。」(羅6:23上)「人人都有一死。」(來9:27上) 人不獨面對死亡,死後且有審判(來9:27下)。

 

「死亡」有出路嗎?這是人最切望解決的答案。不然,秦始皇不會派人往東洋找尋「不死藥」。挪亞時代,世人犯罪作惡,任意妄為,罪惡的歸途是審判,耶和華說:「人既屬乎血氣,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,然而他還可以活到120歲。」摩西說:「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,強壯的可以活到八十歲,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,轉眼成空,我們便如飛而去。」

 

當你年輕力壯的時候,你感覺死亡離你很遠,你都不會想到它。但當它要來的時候就來,沒有一個人可以避免的。人生是痛苦的,如何從死亡中找尋一條出路?耶穌基督是惟一的答案,祂被掛在木頭上,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,叫我們在罪上死,得以在義上活。

 

4,祂是地獄的救主(3:19;4:6)

    「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。」(3:19)

     「為此,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,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,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。」(4:6)

 

許多人在問:「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死了,他們永遠受地獄的苦嗎?若是沒有聽道而死的人,在地獄受這殘酷刑罰,神是否公平?我們至愛的親人死了,他們還未信主,我也不願意信主了,他們往地獄去,讓我也跟著他們去吧!神啊,你若是愛的神,求你救救那些在地獄的人吧!」

 

彼得提及主耶穌曾經到監獄(原文是地獄之意)去傳道,因為挪亞時代,人們罪大惡極,神將不信的人用洪水毀滅了,只拯救挪亞一家八口(3:20)。主耶穌到地獄去,傳道給那裏的靈聽,因此死人也有福音傳給他們,叫他們的肉體按人受審判,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。我相信只有聖經這裏有講地獄的好消息,但你不能等到到了地獄才信主,因為你聽了神的信息而不接受,罪就歸到你的身上了(約3:18)。

 

基督救贖的工作為你成就了甚麼?(2:24-5;3:18-19;4:6):

1,義的代替不義(3:18)

     「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(有古卷:受死)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按著肉體說,他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,他復活了。」(3:18)

 

沒有一個死囚為另一死囚代刑,因為他們同在監獄中等待受刑。沒有一個欠債的人為另一欠債的人付錢,因為他也是欠人的債,無錢可付。基督的義才可以代替我們的不義,無罪的基督才可以代替罪人的地位,祂甘願「代罪」,叫我們絕處逢生。

 

2,引我們到神面前(3:18下)

耶穌是唯一引人到神的通路,祂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約6:14) 耶穌是中保,人進到神中間的橋樑。我們既因耶穌的血,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祂給我們開了「一條又新又活的路」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(來10:19-20)。正如耶穌在十字架上最後的一句話「成了。」聖殿的幔子從上而下裂開,神藉耶穌救贖人類的工作得以完成,人可以通行無阻直達到神前。

 

3,叫我們在罪上死,得以在義上活(2:24上)

     ….「……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,就得以在義上活。」(2:24上)

 

基督在十字架上捨命,祂無瑕無疪的寶血使我們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。「在罪上死」的意思即罪在我們身上再無主宰的能力。「在義上活」是表明因信稱義的生活,神不再算我們有罪(羅4:5-8)。

 

4,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(2:24下)

      「…..因他受的鞭傷,你們便得了醫治。」(2:24下)

 

彼得引證以賽亞先知的話:「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壓傷。因他受的刑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我們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;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。」(賽 53:5-6)

 

基督受鞭傷,我們不需要受鞭傷,祂為我們受鞭傷,叫我們的心靈得醫治。因為血裡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(利17:11) 「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;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」(來9:22)

 

5,迷路的羊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(2:25)

     「你們從前好像迷路的羊,如今卻歸到你們靈魂的牧人監督了。」(2:25)

 

離開神,不信祂的人好比「迷路的羊」。你們要回頭,祂是好牧人,好牧人為羊捨命。耶穌尋找你,叫你們信靠祂的人都成為祂的羊。失羊的比喻中,論牧羊人撇下九十九隻羊,去尋找那迷羊,直至找著了。耶穌是人類的大牧人,祂來世為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。凡願意悔改信耶穌的人,他們就歸到那靈魂大牧人那裡去。

 

6,叫地獄的人有福音可聽(3:19;4:6)

      「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裏的靈聽。」(3:19)

      「為此,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,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,他們的靈性卻靠神活著。」(4:6)

 

你不再為過去親人擔心,你要關心的是今日聽到主的福音,立即打開心門,接納祂作你個人的救主。

 

現在是悅納的時候,現在是拯救的日子。「現在」是你能夠把握住信主的日子,「明日」不是屬你的,因為你根本不可能掌握明天。當我在海德公園華人浸信會牧會的時候,有人告訴我,一位學生在公寓泳池溺斃,叫我立即到醫院去,是否可以在最後一刻帶領她信耶穌。我到了醫院後,人已經死了,反魂無術,人是多麼脆弱啊!

 

人如何承受神的救恩:

1、消極方面

A.    人得救不是靠那能壞的金銀等物(1:18),

     「知道你們得贖,脫去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行為,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,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,如同無瑕疵、無玷污的羔羊之血。」(1:18-19)

金錢能贖罪,分明菩薩是臟官。念佛可超生,難道閻王怕和尚。

 

B.    人得救不是靠能壞的種子(1:23)- 指無生命的東西,惟有神的道拯救人。

     「你們蒙了重生,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,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,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。」(1:23)

     壞種落在地裡仍然是一粒,若死了就歸於無有。生命的道種卻不是這樣,它因為有生命,可以結出許多子粒來。不能壞的種子就是神活潑常存的道,所傳的福音就是這道(1:23,25)。

 

2、積極方面

     (1) 、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聖潔(1:15)

「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。因為經上記著說:「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(1:15-16)

 

人進到聖潔的神面前,就必須自潔,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。神是聖潔的,所以我們也要聖潔。衣服弄污穢就貶值,人犯罪後身心靈都污穢了,污穢的人無法住在基督裡。在絕對聖潔的神面前,人必須聖潔。只有耶穌的寶血將我們完全洗潔淨,惟有在基督裡,我們才可以成聖。人若肯悔改信耶穌,才可靠祂的寶血洗去人一切罪污。

 

(2) 、信心的果效

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,信是所望的事之實底(實存的事),未見之事的確據(已經證實的事)。耶穌是真神,無論我們相信與否,祂是這麼的真實,祂是永存的。無論我們相信與否,祂仍是實存的,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。

 

這等信心超越理性的範疇,這種信心不是半信半疑,神是完全的信實,凡悔改信主的人必須對神完全信靠、信服、信託,這等信心是百份之百的信心。「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也不是因為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弗2:8-10上) 有一藝術家畫了一張圖畫,他就請了一個在他店裡作木的看他的畫,讓他加以批評。那人站在圖畫面前說:「人人都容易看出來,這畫不是出於木匠之手。」「為甚麼?」「若是出於木匠之手,他必不將一扇門畫成這個樣子,門不能開,因為沒有手扭。」藝術家回答說:「心門就是如此,外面沒有手扭,只能從裡面開啟;這裡所畫的是耶穌站在心門外,因此這門不能有甚麼手扭。」「你為甚麼給世俗罪惡的污穢敞開你的心門,卻不打開心門讓主進來,接受祂作你的救主?」

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我們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。」(弗2:8-10上)

 

綜合本章思想:

從彼得的書信,給我們認識耶穌是誰?祂是無罪的完人,受苦的僕人,代罪的羔羊,和地獄的救星。祂為我們成就的救贖工作是明顯的:義的代替不義,因祂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,引我們到神面前,叫我們在罪上死,得以在義上活,叫迷路羊歸到靈魂的牧人監督,叫地獄的人有福音可聽。最後,人如何承受神的救恩?不是藉著金銀財物,或朽壞的種子,乃是憑藉信心,靠基督成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