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10-07 講道題目:福音的攔阻

Sermon 10-7-07
Sermon Title: The Stumbling Block to the Gospel
講道題目:福音的攔阻
Sermon Text: Matthew 15:9
講道經文:馬太福音十五章九節
Scripture Reading: Matthew 15:3-9
讀經:馬太福音十五章三至九節
 
        有一個從香港來的浸信會會友在加州碰到一個五旬節教會的教友、他們他們談得很投契、因為他們都是很保守的。女人的美麗不在乎打扮、化粧品、時裝、尤其是貴重的手飾、他們都沒有跟太太商量就自行同意。話題又轉到信仰方面、他們都很同意信耶穌之後要奉主耶穌的名受浸、但靈恩派的會友就堅持得救的憑據就是要講方言。他們辯論了很多、那浸信會的老會友、心裏很急、但英文又講得不好、不知不覺就用廣東話說、「你為甚麽那麽頑固、聖經沒有這個教訓、真是冥頑不靈!」那個美國朋友高興得不得了、說「Now you finally speak in tongues!”
        我們跟別人傳福音要特別小心、有時候把傳统習慣當作真理的去教訓人。就好像一些過份保守的基督徒會教訓人、基督徒不能抽煙、不能喝酒、不能跳舞、不能看電影、不能打麻將。聽見的人會說、基督徒沒樂趣、我才不要信耶穌。其實聖經都沒有講到道這些、與救恩沒有關係、是一個時代文化傳统的東西、不能當真理來傳。更千萬不要說、張牧師鼓勵信徒抽煙、喝酒、打麻將。我們都知道這些都是對身體不好的、有壞處、沒有多大的益處、不作為妙。但不等於不作的人比作的人强、作的人也不是比不作的人更壞。
        馬太福音十五章講到有法利賽人和文士、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、「你的門徒為甚麼犯古人的遺傳呢、因為喫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。」我們直覺的看、洗手不洗手有甚麼大了。其實這個不是衛生的問題。法利賽人教導人遵守很多律法的儀文。他們認為每天都遇到潔淨的東西、手碰到不潔淨之物、便全身被沾污。洗手的儀式就可以得潔淨。法利賽人的起源很難查考、大概在兩約之間興起、為要維護律法。猶太人以律法為神給猶太人最大的禮物。要盡其所能保存、教導人遵守。因此法利賽人深入研究律法、並加以解釋、詳細的定下規條來教人遵守。最初是口傳的教導摩西的律法叫米示拏 (Mishnah)和他勒目(Talmud)的古人遺傳。在二、三世紀才寫下來、成為教導猶太人在不同環境下遵守律法之用。這本來是好的、但後來儀文越加越多、失去了起初的真義、變成加給人遵守的擔子。舉一個例子、摩西叫以色列人安息日要住在自己的地方、許甚麽人出去、其實第七天沒有嗎哪可收、守安息日為聖(出16:29)但後來變成安息日不能負重擔作工。倘若要賙濟窮人、不能帶着東西跑到窮人的家、那就犯了安息日。如果窮人到你家門口、在外面伸手進來、你把東西放在他手裏、就不算犯律法、但不能踏出門口給他。你說我在講笑話、但法利賽人是頂認真的。當時他們指責耶穌的門徒、其實是指責耶穌、因為他是老師、應該知道這個道理。但耶穌沒有對門徒洗手的事作甚麼回應、反而指出律法一些本來是好的事、却被他們利用作出違反律法的事。律法教導人孝敬父母、但他們有個古老的傳遺、倘若他們發了各耳板(Corban)的誓、要奉献金錢給聖殿用、也就是說、本來要奉養父母的錢已奉各耳板去了、就藉口不孝敬父母、照遺傳是名正言順、却違背了摩西律法的十誡中的一條。從前二十世紀初葉時、進禮拜堂、女的要穿裙子、帶帽。男的穿西裝、不蒙頭是尊敬神、是好的。如果招待員看女的穿牛仔褲、男的不打領帶就不讓他們進去這就是因傳统而違反了耶穌的教訓。鋼琴、結他(guitar)不能用來作崇拜的樂器、也是教會堅持很久的爭論。今天基督教有很多宗派之別、很多都是出於傳统。但倘若因傳统而攔阻了人去信耶穌、去敬拜神的話、耶穌說、「他們將人的吩咐、當作道理教導人、所以你們拜我也是枉然。」(太15:9)
        中國人也有很多傳统的包袱。婚禮、喪禮、祝壽等傳统禮俗、都混合很多民間宗教迷信的遺傳、基督徒傳福音要小心尊重禮俗文化、分別甚麽是屬於拜偶像。尤其是祖先的祭拜更不僅只是民間風俗、更是傳统文化。有很多非信徒指責基督徒是丟棄祖宗、大逆不孝、福音當然沒有辦法聽下去。儒家有、「生事之以禮、死葬之以禮、祭之以禮。」(論語,為政篇)、强調祭祖其實是孝的延續。但民間遺傳把儒釋道拜鬼神的觀念混在一起。祖先死後的亡靈、若沒有後人的香火供奉、便在陰間淪為餓鬼。因此孟子有說、「不孝有三、無後為大」主要不能沒有「香爐耳」。不祭祖就等於斷絕祖先的血脈、是大不孝也。與原初記念先人、慎終追遠的意思就相差甚遠。基督對生死、鬼神、和靈魂的觀念與傳统祭祖鬼神觀念相差太遠、絕對不能妥協。但倘若出發點是孝的話、就有共通的話題。聖經的教訓是最重孝道的。「你們作兒女的、要在主裏聽從父母、這是理所當然的。要孝敬父母、使你得福、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6:1-2; 出20:12)。父母在生時不孝順、父母死後去祭拜有甚麽用呢、死的人真的會吃祭肉麽?從這角度來傳福音、是可信的。但有一點是必須的、就是真的從心裏遵從聖經的教訓去孝順父母、不要像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、說我奉養父母的已作各耳板、已奉献作傳道工作之用。這樣就真的被人指責大不孝、成為福音最大的攔阻了。
        當我爸爸去世的時候、我趕到澳洲參加喪禮。我哥哥一家是基督徒、我媽媽還未信主、弟弟也是基督徒、我哥哥作主不跪拜、不作佛事。弟弟也不說甚麽。我看見爸爸很安詳的躺着、我低下禱告。對我來講、鞠躬不鞠躬不重要、因為我們清楚知道不是把死者當神靈來拜。鞠躬是尊敬、在小學見老師要鞠躬、就好像我們唱美國國歌時把手放在胸膛。但記起保羅的話、「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麽。也知道神只有一位、再沒有別的神。」(林前八章四節)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。「只是你們要謹慎、恐怕你們這自由、竟成了那輭弱人的絆脚石。」(林前八章九節) 倘若躹躬令人跌倒、被人認為是祭拜死人、就不要鞠躬。倘若不鞠躬被視為不孝敬、鞠躬亦無纺。就像耶穌沒有回應法利賽人的指控、因為洗手不洗手無關重耍、只要知道洗手是衛生、不是為潔淨罪污的傳统看法、不洗手也不一定會拉肚子。最要緊的是不要為傳统來犯神的誡命、使人跌倒、防礙別人信耶穌。
        到了墓地、弟弟一定要燒香、不然他覺得自己不孝、媽媽也要燒香、我們就扶着他去燒香。哥哥和我都沒有攔阻他們。記得耶穌說、「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。」(路九章六十節) 沒有重生的人、他們作事有他們的一套方法。不信的人要向死人燒香、不要阻止他們、因為他們不會明白。等到有一天他們認識了真神、信了耶穌、他們便不會再燒香了。任憑他們、只管向他們傳福音、不要因爭論人的遺傳而引起反感、不肯聽福音。扶着母親去燒香又何妨、她已九十歲了、難道要她最傷心的時候自己爬到墓前燒香嗎?那還談得上孝心嗎?舊約有一個故事、就是外邦人亞蘭王的元帥乃縵、長了大痳瘋、到以色列的先知以利沙那裹求醫。耶和華神在約但河醫治了他。他回來對以利沙說、「從今以後、僕人必不再將燔祭、或平安祭獻與別神、只獻給耶和華。惟有一件事、願耶和華饒恕你僕人、我主人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、我用手攙他在臨門廟、我也屈身。我在臨門廟屈身這事、願耶和華饒恕我。以利沙對他說、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回去。」(王下五章十七至十九節) 神不會計較這形式的事、因為知道他的心是敬拜耶和華的。
        我們在主裏是自由的、但要謹慎不要使別人在信心上跌倒。要把真理從人的遺傳分別出來、好讓傳统不成為福音的攔阻。